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监察部《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信访工作,是指学校纪监审办公室通过接收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接收电子邮件等渠道,受理对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主体的申诉,按照学校纪委的职能和规定的程序处理解决信访举报问题的工作。
第三条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1.以党章、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
2.分级负责,归口办理;
3.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4.维护信访当事人的民主权利;
5.预防与查处并重。
第二章 受理范围
第四条 学校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受理的范围包括:
1.对学校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 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投诉;
2.对学校行政部门及监察对象(主要是指非党处级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行为的检举、控告、投诉;
3.党员、党组织及监察对象,对所受的党纪、政纪处分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4.涉及党纪党风、政纪政风的批评、建议和询问等问题;
5.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转、交办的信访件;
6.学校领导交办的信访件。
第三章 办理程序和方法
第五条 纪监审办公室工作人员对受理范围内信访件要按照规定及时进行书面登记,并送办公室领导阅批。
第六条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主要办理方式有:
1.直接查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学校领导批示查办的信访件、以及反映重要问 题的信访件,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由纪监审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直接组织查办;
2.校内交办。涉及具体部门分工负责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范围,交由相关部门根据指定要求核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纪监审办公室反馈;
3.校内协办。对重要或较为复杂的信访件,需要多个部门参与配合,由纪监审办 公室与有关部门共同调查办理。参与协办的部门应安排专人参与整个调查、处理过程。
第七条 一般信访件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结;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九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 对署名、匿名、化名信访件视情况区别对待:
1.对具有可查线索并经调查属实的,应当形成调查报告,要求事实清楚、证据充 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2.对内容不清、对象不明、没有具体事实的信访件,可作暂存处理;
3.对经调查属失实的信访件,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澄清;
4.对署实名的信访件,承办部门须将办理结果告知信访人。
第九条 经调查需要立案的,按立案程序办理。
第十条 对已经办结的信访件,检举、控告人不满意答复意见和处理结果,继续信访时,若提不出新的重要线索和证据,一般不再调查。
第十一条 信访人对学校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 可以向学校的上级机关(如市教卫纪工委、市教委监察室)提出书面复查申请。
第十二条 信访件办结后,依照档案工作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材料的整理,做到文件齐全、随时立卷、及时归档。
第四章 信访工作人员职责
第十三条 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纪委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信访工作,阅批重要、 复杂信访件,组织或参与重要、复杂信访件的办理。
第十四条 按照信访工作的处理程序,及时依法公正地处理信访事项,不得置之不理,敷衍塞责,推谈拖延;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得接受信访人请客送礼,不得收受贿赂。
第十五条 严格遵守信访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 。对信访件内容、领导批示以及信访件调查处理情况,信访工作人员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 。
第十六条 实行回避制度。承办人与信访事项、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七条 做好信访信息报送工作。根据要求按时向上级纪委报送信访举报情况统计表、年度信访情况分析报告;遇有突发事件、紧急情况的信访,及时报告校党委和上级纪委。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党政办、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纪监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